两人从小青梅竹马,自由恋爱,自愿结婚,然而婚姻却被法院判决无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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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乐县人民法院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近亲结婚的离婚案。法院经过审理,当场作出了判决,宣告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无效。
事件经过年9月,原告唐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被告周某离婚。庭审中,双方父母均到场,双方母亲的长像引起法官的注意,于是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相识恋爱经过及双方的亲属关系进行重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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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唐某的母亲与周某的母亲系双胞胎姐妹关系,原、被告系表姐弟关系,二人自由恋爱、自愿成婚,年在乡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时,隐瞒了近亲关系。
婚后,两人生育了两个小孩。之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矛盾日益增加,时常发生纠纷。为此,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周某离婚。
在法官主持下,对于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审理认为,“亲上加亲”近亲结婚极易造成一方或双方的基因缺陷遗传给后代。
什么是近亲、为什么近亲不宜结婚?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计算方法,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
近亲结婚不仅为法律所不允许,还会酿成悲剧,给后代带来严重后果和伤害。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我国有36%的遗传病是由亲、表、堂婚姻所致。
近亲结婚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的机会增高,如白化病、先天性聋哑、小脑畸形、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还可以使多基因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常见的有脑积水、脊柱裂、无脑儿、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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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妻也真是醉了,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可怜了他们的孩子,希望夫妻尽到责任好好抚养孩子,不要再出现另外一个悲剧!同感点zan
来源:平乐闲事公
桂林事儿综合编辑(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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