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城市道路的生命线
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礼让行人
然而却有个别驾驶员在驾车时
无视斑马线的存在
让生命线变成了夺命线
道路监控画面
小车经过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致人受伤
年09月12日10时35分,邹某(男,25岁)驾驶苏BB***5的小型客车,沿宜城街道荆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宜城街道荆邑路阳光花园门口时,与由东向西褚某萍(女,4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过人行横道发生相撞,致二车损坏、褚某萍受伤的交通事故。
行车记录仪画面
小车经过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致人伤亡
年9月29日19:46,杨某(女,21岁,高塍人)驾驶苏B1***T轿车,行驶至解放路碧云花园门口,撞到人行横道上的行人蹇某仙(女,56岁,宜城人),孙某龄(女,25岁,宜城人,孕妇),造成二人受伤,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1日死亡的交通事故。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为最大限度消除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在人、车流量密集的人民路、通贞观路、荆溪路、东山路等路段开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整治行动,当场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起。
同时,我市城区电子抓拍设备自年启动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抓拍以来,斑马线上发生事故逐年减少,成效显著。据统计,今年交警部门共查处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非现场起,现场起。
礼让行人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应有的行车素质
到底该怎么礼让才能拿稳你的驾照?
交警蜀黍给你权威解答!
关于机动车
相关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常见违法情形
(1)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驾驶员加速从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
(2)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减速缓慢从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
(3)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鸣喇叭后,在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
(4)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占用人行横道线停车等候的;
在这里,交警蜀黍要做个解读: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到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管是常速、加速、缓慢通过;还是说因为行人太多或者其他情形,机动车最后被逼停在人行横道线上,无法继续通行;这几种情形都会被处罚,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停车让行”。(大家看动图中的红色小轿车,其实她是想让行人的,因为来不及刹车导致停在了斑马线上)
“我来不及刹车,只能停在横道线上等候,我不是故意的。”
这一观点交警部门是不予认可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而不是到了人行横道线才想到刹车避让,其实这时已经为时已晚,往往很多死伤交通事故悲剧都是这样发生的。大家可能对交通标志还不是特别理解,在路段斑马线前方十米左右一般会有一个菱形标志(如上图),这个标志的正式名称为人行横道预告标线,意思是前方有人行斑马线,提醒车辆要开始减速。所以,驾驶员口中所说的“来不及刹车”这一理由交警不予认可。
特殊违法情形
(1)右转弯、左转弯车辆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线上通行,机动车没有停车让行。
(2)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推行视为行人,也同样适用上述停车让行规定;
(3)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线上骑行的,机动车也应减速缓慢行驶,注意避让。
(4)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如果涉及到上述情形都将以“不礼让行人”处以
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来源:平安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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