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在辖区开展“三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时,遭遇一电动车驾驶人阻碍执法。目前,涉事驾驶人张某(女,32岁,广安区人)已被广安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记者从交警一大队现场执法民警处了解到:“针对‘三车’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是近期公安交警秋季大会战工作的重点之一,当日17时50许,我们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沿建安南路老车站往报社路口方向行驶,当时这辆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同时还加装了遮阳伞,我们当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告知其违法行为后执勤人员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要求其拆除遮阳伞,此举遭到了驾驶人张某的极不配合,致使现场大量群众围观”。
执法过程中,张某欲加大电门强行离开,现场执勤人员在制止时遭到其推攘,后在辖区派出所将其强制带离现场过程中,张某依旧不配合并将派出所民警抓伤。张某因涉嫌暴力阻碍执法,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小编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应对法律心存敬畏、对执法者心存敬畏,无关乎身份、地位,我们遵守的是法律,法律在规定我们行为规范的时候,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井然的秩序!如果我们对交警的执法有异议怎么办?对交警的执法有异议,法律已经在处罚前的陈述申辩、听证以及后期的复议、诉讼等方面设置了解决渠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任何公民不得以无理纠缠、使用侮辱性语言、甚至暴力的方式对抗民警的执法。阻碍执法,伤害的不仅仅是民警个人,更是对法律、社会秩序的挑衅!
广安观察
来源丨广安交警一大队
编辑丨徐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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